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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國土安全部公布新提案,內(nèi)容涉及職業(yè)移民相關的許多方面,包括宣布給予H-1B工作簽證持有者丟工作時60天的“寬限期”(Grace Period),列舉申請綠卡的相關種類在I-140表格被批準后就可以申請EAD工卡的條件,新增和I-485綠卡身份轉換申請表格同時上交的J表(Supplement J)等等。
新提案在12月30日已經(jīng)發(fā)表在聯(lián)邦政府各部門文件公布的“聯(lián)邦登記”(Federal Register)網(wǎng)站上,在2015年的最末一天正式公布;該提案有60天的公示期接受各方建議。
H-1B工作簽證不再“失業(yè)就是丟身份”
新提案有H類工作簽證失業(yè)后最多有60天“寬限期”的規(guī)定,同樣L類(跨國公司員工或管理者)簽證也將擁有這項利好。這就意味著“好不容易雇主愿意支持申請、移民局抽簽抽中拿了H-1B工作簽證,一失業(yè)身份就沒了”的窘境即將成為歷史。
H-1B工作簽證屬于非移民類簽證,但是走職業(yè)移民道路的外籍人士常常要經(jīng)過這一步驟。因此,對于計劃先拿國際學生的“選擇實踐訓練”(OPT)找工作、再拿到H1B工作簽證、之后申請綠卡的留學生們來說,這是一個大好消息。擁有H-1B期間一旦因為公司倒閉、解雇而“失業(yè)”,就可以利用最多60天的寬限期尋找新的工作。
I-140表格的工作許可“很難拿”
通過勞工或職業(yè)之路移民的外籍人士,除EB-1杰出人才可以同時提交I-140移民申請表和I-485身份調(diào)整申請表及EAD工作許可申請以外,EB-2、EB-3等都要先填寫提交I-140獲得批準后,才能上交I-485表格和EAD工作許可申請。這就意味著在長達幾年的“排期”過程中,受益人不能隨意更換工作,必須“吊死在一棵樹上”。但是新提案的規(guī)定稍有改變,I-140的受益人和親屬如果遇到了“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”,也是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的。
新提案的規(guī)定雖然帶來消息有好有壞,但總的說來一旦實行將為職業(yè)移民的申請者帶來更多的保障和靈活性。因此,這份新提案在許多社交網(wǎng)絡、論壇上被稱為“年終大禮”。許多計劃走職業(yè)移民道路的國際學生或工作簽證持有者正計劃利用“公示期”多向移民局表達“支持意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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